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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申請

一、目的:為感念長居金門離島老人,歷經戰地軍管時期對金門之貢獻,並協助其維持生活,使其能安享晚年。

二、 補助標準:

年齡

65-89 歲

90-99 歲

100 歲以上

核發金額

4,000 元/ 月

5,000 元/ 月

7,000 元/ 月

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申請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 服務內容

    一、目的:為感念長居金門離島老人,歷經戰地軍管時期對金門之貢獻,並協助其維持生活,使其能安享晚年。

    二、 補助標準:

    年齡

    65-89 歲

    90-99 歲

    100 歲以上

    核發金額

    4,000 元/ 月

    5,000 元/ 月

    7,000 元/ 月

    申辦資格
    年滿65歲,現設籍本縣,且於中華民國81年11月6日止滿十六歲並曾設籍本縣,且設籍本縣累積滿十年者,得申領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申辦流程
    • 1
      備齊應備物品。
    • 2
      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物品
    • 2. 戶籍謄本(現設籍金門及81年11月6日以前在金門設籍及設籍累積10年之謄本)。
    • 3. 存摺封面影本(限土地銀行及郵局)。
    • 4. 印章。
    • 5.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授權書及受委託者身分證影印本。
    聯絡窗口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社會課
    電話:(082)325610、(082)325624
    地址:892016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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