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當場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為,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詳述其違規狀況、地點等相關資料,本局受理民眾報案後,將立即通報所屬轄區分局派員前往查明處理,以維護大眾用路權益。 二、案內如非屬「南投縣道路範圍」所發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其他縣市等),惠請逕與該縣市政府警察局連絡,或洽詢本局交通警察隊(049-2203403),可協助查詢並告知相關檢舉申辦事宜。 另檢附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受理民眾檢舉網址(https://wos.hpb.gov.tw/RV)。 三、本項舉報係提供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專用,檢舉或陳述內容與交通違規無關者,將不予處理及回覆,如有其他建言,請透過本局局長信箱(https://www.ncpb.gov.tw/pmail/index.aspx?Parser=99,6,121,49)或其他信箱管道反映;如有提供偽造、變造等不實照片、影片或冒名檢舉,可能觸犯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其他相關罪責,將依法移送。 四、為利查證違規事實,請以個人所有拍攝之原始採證照片(影片)進行檢舉,勿以連結網址或網路影片作為交通違規證據資料,以前述連結或網路影片檢舉者,將視為資料不齊全應補正案類。 五、本局線上檢舉交通違規系統不支援行動裝置及蘋果作業系統;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 六、如上傳附件逾100MB上限,建議將附件剪輯大小於100MB以下,或燒錄成光碟後,寄送本局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