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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離島地區領照使用者免稅申請書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於離島地區領照使用之交通工具(但小客車引擎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不再此限),若該車輛於臺灣本島行駛,則免稅條件即消失,應主動向稽徵機關辦理恢復課稅。

使用牌照稅離島地區領照使用者免稅申請書 發布單位:臺東縣稅務局
  • 服務內容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於離島地區領照使用之交通工具(但小客車引擎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不再此限),若該車輛於臺灣本島行駛,則免稅條件即消失,應主動向稽徵機關辦理恢復課稅。
    申辦流程
    請向離島地區之公所申請
    應備物品
    • 1. 身分證影本乙份
    • 2. 行車執照影本乙份
    • 3. 切結書乙份
    作業天數
    隨到隨辦,需補件者14天
    聯絡窗口
    臺東縣稅務局
    (089)231600#270-272
    地址:950201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29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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