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式: (1)專題演講 (2)設攤宣導 2、對象: (1)專題演講:機關、團體、學校、社團或聽眾30人以上即可申辦。 (2)設攤宣導:各公家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活動期間,有婦幼安全宣導設攤需求者。 3、注意事項: (1)本隊以「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或「少年法律常識」等宣導主軸,如其他類型宣導,請循業管單位申請。(2)請申請專題演講之單位先行備妥麥克風、音響、投影機等硬體設備俾利辦理宣導。 (3)本隊辦理婦幼安全宣導活動,原則上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辦理為宜,如有例外請於備註欄處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