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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申請自願捺印指紋

為落實關懷弱勢族群,加強辦理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或自認具前述情形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等為民服務工作,減少身分不明與失蹤人口案件,落實辦理「關懷弱勢族群-辦理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活動」。
「警察機關辦理自願捺印指紋作業規定」,旨在透過家屬、監護人或社福團體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提高身心障礙者(包括失智症老人或患者、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智能障礙、精神病患等)失蹤後尋獲的機會。

自願捺印指紋申請手續,內容如下: 
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者之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
自行向各分局偵查隊、警察局鑑識科申請,或向累計10人以上,社服團體、社團報名,可申請警察局派員前往社團辦理指紋捺印。
申請人為自願捺印指紋者本人之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時,應帶領本人共同前往辦理。
應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並填寫申請人之基本資料。
應繳驗及核對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申請自願捺印指紋 發布單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 服務內容

    為落實關懷弱勢族群,加強辦理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或自認具前述情形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等為民服務工作,減少身分不明與失蹤人口案件,落實辦理「關懷弱勢族群-辦理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活動」。
    「警察機關辦理自願捺印指紋作業規定」,旨在透過家屬、監護人或社福團體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建檔,提高身心障礙者(包括失智症老人或患者、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智能障礙、精神病患等)失蹤後尋獲的機會。

    自願捺印指紋申請手續,內容如下: 

    1. 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者之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
    2. 自行向各分局偵查隊、警察局鑑識科申請,或向累計10人以上,社服團體、社團報名,可申請警察局派員前往社團辦理指紋捺印。
    3. 申請人為自願捺印指紋者本人之家屬、監護人或輔助人時,應帶領本人共同前往辦理。
    4. 應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簽署指紋捺印同意書,並填寫申請人之基本資料。
    5. 應繳驗及核對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資料。
    申辦流程
    • 1
      於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頁面申請。
    • 2
      申請後系統會發送一封【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確認函】通知信件,請再連回此網站會看到您所留言的內容,再點選"信件確認"確認完成。
    • 3
      本局將盡快回復您留言的內容,確認完成後系統會再發一封【身心障礙者申請自願捺印指紋受理通知】通知信件,提供的資料輸入查詢用。
    聯絡窗口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鑑識科
    (049)220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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