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所轄直轄市以外區域之計程車客運業職業駕駛員暨其子女努力向學,培育英才,以期學有所成報效國家服務社會。 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每年自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一、獎勵金額 (一) 高中、職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二) 專科學生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三) 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整。 二、獎勵名額:每年各補助類型名額視孳息調整,並分配至各區公路監理所(站)。
為鼓勵所轄直轄市以外區域之計程車客運業職業駕駛員暨其子女努力向學,培育英才,以期學有所成報效國家服務社會。
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每年自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一、獎勵金額
(一) 高中、職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二) 專科學生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三) 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整。
二、獎勵名額:每年各補助類型名額視孳息調整,並分配至各區公路監理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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