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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駕駛及子女獎學金申請

為鼓勵所轄直轄市以外區域之計程車客運業職業駕駛員暨其子女努力向學,培育英才,以期學有所成報效國家服務社會。

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每年自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一、獎勵金額

(一) 高中、職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二) 專科學生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三) 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整。

二、獎勵名額:每年各補助類型名額視孳息調整,並分配至各區公路監理所(站)。

計程車駕駛及子女獎學金申請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
  • 服務內容
    為鼓勵所轄直轄市以外區域之計程車客運業職業駕駛員暨其子女努力向學,培育英才,以期學有所成報效國家服務社會。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每年自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 一、獎勵金額
      • (一) 高中、職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 (二) 專科學生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 (三) 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新臺幣8,000元整。
    • 二、獎勵名額:每年各補助類型名額視孳息調整,並分配至各區公路監理所(站)
    申辦資格
    • 一、 受僱擔任計程車客運業駕駛員或從事個人計程車客運業二年以上之本人暨其子女。
    • 二、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專科;高中(職)在學學生,學年度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高中(職)在80分以上,大學院、校及專科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均可申請,依獎勵名額擇優發給。
    • 三、 前項申請人數超出獎勵名額時,以學業總成績較優者發給,如學業成績總平均相同時,以操行成績較優者發給,如操行成績相同時,依抽籤決定之。
    • 四、 僅提供直轄市以外區域申請。
    申辦流程
    注意:僅提供直轄市以外區域申請。
    • 1
      駕駛人應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妥申請書
    • 2
      親送至所屬監理所(站)審查。
    • 3
      監理站審查合格送監理所複審(有關駕駛員之有責任肇事暨受刑事判決確定等情事,請監理所(站)送當地警察機關查證)。
    應備物品
    • 1. 申請書一份。
    • 2. 駕駛員本人有效之職業駕照及營業小客車駕駛人職業登記證影本各一份(上述證件須繳驗正本,驗畢後即發還)。
    • 3.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4. 學生證影本及學年度正式成績單。
    備註
    僅提供直轄市以外區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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