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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表燈(或低壓電力)復電
原曾用電場所,經停電、終止契約或暫停全部用電後,在規定期限(2 年)內申請恢復用電。
台灣電力公司-表燈(或低壓電力)復電
發布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原曾用電場所,經停電、終止契約或暫停全部用電後,在規定期限(2 年)內申請恢復用電。
申辦流程
1
填寫線上表單申請。
2
本公司受理申請並派人現場勘查設計外線。
3
本公司核算線路設置費並通知申請人繳費或免費。
4
申請人繳付線路設置費或免費案件。
5
若需外線,本公司施工外線。
6
倘設備線路異動,需屋內線裝妥後,由電器承裝業申報竣工。
7
本公司檢驗屋內線合格後,即開始送電。
應備物品
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
聯絡窗口
台電公司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1911
台電服務據點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2:00、13:00~17:00;
繳費時間:08:00~17:00;星期六日及國定例假日休假)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原曾用電場所,經停電、終止契約或暫停全部用電後,在規定期限(2 年)內申請恢復用電。
申辦流程
1
填寫申請登記單。
2
本公司受理申請並派人現場勘查設計外線。
3
本公司核算線路設置費並通知申請人繳費或免費。
4
申請人繳付線路設置費或免費案件。
5
若需外線,本公司施工外線。
6
倘設備線路異動,需屋內線裝妥後,由電器承裝業申報竣工。
7
本公司檢驗屋內線合格後,即開始送電。
應備物品
1.申請用電戶名印章(若以法人或團體名義申請者,除須蓋用電戶名章戳外,其負責人或代表人亦須簽名或蓋章)。
2.得檢附用電場所之電費通知單或繳費憑證。
3.申請登記單(由台電提供)。
參考資料
填寫範例
聯絡窗口
台電公司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1911
台電服務據點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2:00、13:00~17:00;
繳費時間:08:00~17:00;星期六日及國定例假日休假)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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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