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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無線電臺審驗

申辦應備文件內容如下 一、船舶無線電臺審驗申請書(非自辦加附委任書) 二、設置核准證明或整船進口之核准輸入文件 三、漁船須檢附漁業執照或核准建造函影本 四、非漁船須檢附船舶檢查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噸位證書)或核准建造函影本(需載有船長、噸位及作業海域) 五、小船須檢附小船執照影本,遊艇須檢附遊艇證書或自用遊艇驗證報告影本(初次審驗)

船舶無線電臺審驗 發布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服務內容
    申辦應備文件內容如下

    • 一、船舶無線電臺審驗申請書(非自辦加附委任書)
    • 二、設置核准證明或整船進口之核准輸入文件
    • 三、漁船須檢附漁業執照或核准建造函影本
    • 四、非漁船須檢附船舶檢查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噸位證書)或核准建造函影本(需載有船長、噸位及作業海域)
    • 五、小船須檢附小船執照影本,遊艇須檢附遊艇證書或自用遊艇驗證報告影本(初次審驗)
    申辦流程
    • 1
      檢具審驗申請表等文件
    • 2
      繳交審驗費;繳回設置核准證明
    • 3
      電臺查驗
    聯絡窗口
    北區監理處地址:100023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連絡電話:(02)33438962
    中區監理處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連絡電話:(04)22500250
    南區監理處地址:80051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連絡電話:(07)23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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