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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就)保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同線上申辦#
申請勞(就)保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一、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二、 上述申請者如符合
就業保險法
加保規定,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
申辦資格
一、 受僱者於子女滿3歲前,經雇主同意留職停薪者。
二、 期間至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申辦流程
1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就、災)保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 可使用多元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登入。
2
「申報別」點選「續保作業」及「育嬰留停續保」。
3
填寫申報資料。
4
執行申報。
應備物品
一、 經辦人自然人憑證或其他多元憑證。
二、 被保險人如尚未辦妥子女出生登記或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本局將另行通知投保單位補送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一、 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請於申請書上相關欄位勾選。
二、 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款單,勞保局將按申請書所填通訊地址或寄送地址寄送;未填寫者,將寄送至戶籍地址。
參考資料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手續說明
勞保-育嬰留停續保/復職單筆(批次)申報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 #3111或請參閱
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一、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二、 上述申請者如符合
就業保險法
加保規定,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
申辦資格
一、 受僱者於子女滿3歲前,經雇主同意留職停薪者。
二、 期間至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申辦流程
1
填妥申請書。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3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 必備: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2合1
或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申請書
。
二、 選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申請書業經投保單位蓋章者,不需另行檢附)。
(二) 被保險人如尚未辦妥子女出生登記或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應隨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一、 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請於申請書上相關欄位勾選。
二、 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款單,勞保局將按申請書所填通訊地址或寄送地址寄送;未填寫者,將寄送至戶籍地址。
參考資料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手續說明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2合1申請書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 #3111或請參閱
各組室服務電話
地址: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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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一、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二、 上述申請者如符合
就業保險法
加保規定,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
申辦資格
一、 受僱者於子女滿3歲前,經雇主同意留職停薪者。
二、 期間至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申辦流程
1
填妥申請書。
2
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3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 必備: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2合1
或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申請書
。
二、 選備:
(一)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申請書業經投保單位蓋章者,不需另行檢附)。
(二) 被保險人如尚未辦妥子女出生登記或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應隨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一、 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請於申請書上相關欄位勾選。
二、 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款單,勞保局將按申請書所填通訊地址或寄送地址寄送;未填寫者,將寄送至戶籍地址。
參考資料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手續說明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2合1申請書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機關團體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職漁團體科
電話:(02)23961266 #3111或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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