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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轉)運申請書

辦理退(轉)運應填具本申請單。

退(轉)運申請書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 服務內容
    辦理退(轉)運應填具本申請單。
    申辦流程
    • 1
      海關受理退運案件後,先經進口單位辦理進口放行手續。
    • 2
      再由出口單位辦理出口放行手續。
    應備物品
    • (一)退(轉)運申請書。
    • (二)進(出)口報單。
    作業天數
    依通關方式而定
    聯絡窗口
    (02)2550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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