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一、 政策目的:

為舒緩婦女、離島居民及中高齡者於創業初期之資金壓力,辦理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提供利息補貼,俾於穩建經營。

二、 措施內容

1. 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200萬元(免申請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2. 低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計息。

3. 利息補貼:每次貸款期間最長7年,前2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4. 保證條件:免保證人、免擔保品,並提供9成5信用保證。

三、 特定身分優惠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家庭暴力被害人、遭遇職業災害、犯罪行為被害人、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災害受災者、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及就業服務法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貸款人負擔年息超過1.5%,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但年息於1.5%以下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

四、 再申貸規定

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所營事業於設立登記5年內,如仍有資金需求,得以同一所營事業再申請本貸款,再申請次數以2次為限,首次、再次及第3次貸款核給金額,合計不得超過200萬元(免申請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其合計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萬元),增貸額度為最高貸款額度扣除已獲貸金額。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服務內容
    • 一、 政策目的:為舒緩婦女、離島居民及中高齡者於創業初期之資金壓力,辦理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提供利息補貼,俾於穩建經營。
    • 二、 措施內容
      • 1. 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200萬元(免申請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 2. 低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計息。
      • 3. 利息補貼:每次貸款期間最長7年,前2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 4. 保證條件:免保證人、免擔保品,並提供9成5信用保證。
    • 三、 特定身分優惠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家庭暴力被害人、遭遇職業災害、犯罪行為被害人、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災害受災者、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及就業服務法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貸款人負擔年息超過1.5%,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但年息於1.5%以下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
    • 四、 再申貸規定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所營事業於設立登記5年內,如仍有資金需求,得以同一所營事業再申請本貸款,再申請次數以2次為限,首次、再次及第3次貸款核給金額,合計不得超過200萬元(免申請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其合計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萬元),增貸額度為最高貸款額度扣除已獲貸金額。
    申辦資格
    本貸款申請人需為事業單位負責人,且具備以下4項資格:
    • 1. 年齡:65歲以下成年女性、45-65歲國民及20-65歲離島居民。
    • 2. 設立登記:商業/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未超過5年。
    • 3. 員工人數:所經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5人。
    • 4. 課程證明:3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18小時。
    申辦流程
    • 1
      符合貸款資格提出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應備文件向本部提出。
    • 2
      本貸款額度,依申請人創業計畫所需資金核給。申請案件經審查通過者,申請人應於三個月內持通知書及辦理貸款之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或所屬各地分支機構辦理貸款。
    應備物品
    符合貸款資格提出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向本部提出:
    • 2. 稅籍登記證明及所營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
    • 3. 切結書正本。
    •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5. 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人個人及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各一份。
    • 6. 本部或政府機關(構)三年內辦理之創業研習課程證明文件影本。但第四點所定再次申請本貸款者,免附。
    • 7. 設籍於離島之居民者,應另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 8. 前項申請人有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應另檢具各該身分所需證明文件及資料:
      • (1)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或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規定之身分者:各該辦法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2) 遭遇職業災害致死亡者之配偶,或遺存障害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之項目者:勞工保險局核定給付通知文件影本。
      • (3) 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親屬,或致受重傷害之本人、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親屬,或被性侵害者: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開立之證明文件。
      • (4) 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身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 (5) 符合災害受災者身分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 (6) 符合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要點規定之身分者:本部開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 (7)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該法令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聯絡窗口
    ‧【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92-957
    ‧【北基金馬區】(02)23660812 #177、#390
    ‧【桃竹苗區】(03)422-1955、(03)422-1995
    ‧【中彰投區】(04)22221802、(04)22233586
    ‧【雲嘉南區】(06)698-5945#1484、(06)698-5945#1482
    ‧【高屏東區】(07)8231113、(07)8210372
    ‧【澎湖區】(06)9269058
    ‧【宜花區】(038)323262 #6314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