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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檔案應用申請

1.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事項,特訂定教育部體育署檔案資訊閱覽申請及審核要點。

2.「教育部體育署檔案資訊閱覽申請書」請填寫下列事項: (1)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 (2)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與申請人關係,並應提出委任書。 (3)閱覽範圍(檔案名稱與內容要旨)。 (4)申請理由。 (5)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蓋章。

3. 申請檔案應用經本署業務承辦單位審核同意者,始得依上開要點規定辦理檔案閱覽,並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

教育部體育署檔案應用申請 發布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服務內容
    • 1.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事項,特訂定教育部體育署檔案資訊閱覽申請及審核要點
    • 2.「教育部體育署檔案資訊閱覽申請書」請填寫下列事項:
      • (1)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
      • (2)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與申請人關係,並應提出委任書。
      • (3)閱覽範圍(檔案名稱與內容要旨)。
      • (4)申請理由。
      • (5)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蓋章。
    • 3. 申請檔案應用經本署業務承辦單位審核同意者,始得依上開要點規定辦理檔案閱覽,並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1.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最遲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2. 申請應用程序不符或要件不備,經通知申請人補正者,應於七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教育部體育署
    電話:(02)87711015
    地址:104703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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