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厚植國家實力,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及港、 澳地區)知名大學校院攻讀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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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獎學金與受獎年限: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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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每年辦理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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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告簡章公告:每年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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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開放網路報名時間:每年1月 -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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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查詢報名審查結果:每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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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書面審查:每年4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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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榜示公告寄發成績單、公告錄取名單:每年5月底或6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