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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建築物建築執照遺失補發申請

由原領建照之起造人提出申請。

陽明山國家公園建築物建築執照遺失補發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服務內容
    由原領建照之起造人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申報後進行文件審查,審查無誤後補發。
    應備物品
    • 依據建築法第40條規定,起造人應依法登報作廢並填列申請表補發。
    作業天數
    5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環境維護課(02)28613601#5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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