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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發布單位:雲林縣政府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申辦流程
1
請至
雲林縣政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
2
選擇欲申辦機關
3
透過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並經過您的同意後取得相關應備證明文件
4
辦理核發
應備物品
一、 當事人申請,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3. 印章
二、 關係人申請,需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委託書
3. 當事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4. 關係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5. 關係人之印章
三、 傷病患因過世、未成年或其他理由無法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者,請申請人填寫切結書,需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傷病患無法委託之相關文件影本(例如:除戶證明、死亡證明等等)
4. 切結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5. 切結人之印章
作業天數
7天
聯絡窗口
雲林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05)5325707#273 陳先生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傷病患當事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申請雲林縣消防局救護服務之證明,作為後續申請理賠或相關證明用。 家屬申請時,得透過個人戶籍資料中的個人記事來證明與當事人之家屬關係。
申辦流程
1
檢附應備物品。
2
至本局所屬之消防分隊辦理。
應備物品
一、 當事人申請,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3. 印章
二、 關係人申請,需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委託書
3. 當事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4. 關係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5. 關係人之印章
三、 傷病患因過世、未成年或其他理由無法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者,請申請人填寫切結書,需備足以下事項: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傷病患無法委託之相關文件影本(例如:除戶證明、死亡證明等等)
4. 切結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5. 切結人之印章
作業天數
7天
聯絡窗口
雲林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05)5325707#273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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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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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