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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 民宿設立登記申請

一、申請書件可以直接至縣府總收文掛文,申請人不用額外準備函文,謝謝。
二、相關規定請參考民宿管理辦法。
三、民宿申請登記,應繳納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規費新臺幣3,000元。

宜蘭縣政府 民宿設立登記申請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書件可以直接至縣府總收文掛文,申請人不用額外準備函文,謝謝。
    • 二、相關規定請參考民宿管理辦法。
    • 三、民宿申請登記,應繳納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規費新臺幣3,000元。
    申辦資格
    民宿經營者
    申辦流程
    依民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應提出之文件連同民宿登記申請書及基本資料表共【1式7份(含正本彩色1份)】並裝訂左側送至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觀光行鎖科申辦
    應備物品
    • 1.民宿基本資料表、申請書、身分證及印章。
    • 2.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地籍圖謄本
    • 3.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
    • 4.土地、建物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時免附)
    •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之土地為都市土地時檢附)
    • 6.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原有房屋證明文件
    • 7.建物使用執照原核准竣工圖說
    • 8.民宿整棟及客房配置圖,應著色並標明客房房號及自住位置
    • 9.民宿外觀(含前後左右)、門牌、內部、每間客房、每間浴室、其他相關經營設施照
    • 10.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測試報告、測試照片共2份(須為正本)
    • 11.民宿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契約,被保險須為民宿名稱(正本或副本)
    • 12.民宿客房懸掛放置客房價格表、旅客住宿須知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照片(以A4紙張)
    • 13.無擴大經營切結書(請經營者親自填寫並簽名)
    • 14.民宿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 15.委託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 16.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為加速申請案進度,得請逕自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辦理)
    • 17.位於連棟式住宅區內,應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社區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聯絡窗口
    宜蘭縣政府 工商旅遊處觀光行銷科 (03)9251000#1870~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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