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同線上申辦#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 服務內容
    受理單位:企劃服務科

    申辦相關規定:因稅款入帳需作業時間,建議於繳納稅款3~5天後再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

    一、本局線上申辦:
    本局首頁>網路e櫃檯>線上申辦>房屋稅>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房屋稅>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應備證件
    一、本局線上申辦:
    (一)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
    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工商憑證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送出申請後約1小時,俟作業完成後,稅務入口網將以Email通知您可至稅務入口網下載使用。
     
    ※臨櫃申請
    一、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二、收件單位:企劃服務科、羅東分局
    三、應備證件: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二)繼承人:
    1.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三)代理人:
    1.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或死亡證明文件)。
    4.授權書或委任書
    (四)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申辦流程
    備妥上述相關證明文件
    • 1
      點擊下方連結進行線上申辦
    • 2
      或至本局臨櫃申辦或寄送至本局
    • 3
      於本局線上申辦完成後於所訂工作天數內將會發函通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者,稅務入口網將以Email通知您可至稅務入口網下載使用。
    作業天數
    3天;快速核發:1小時
    聯絡窗口
    企劃服務科(03)9325101#103~107
  • 服務內容
    受理單位:企劃服務科

    申辦相關規定:因稅款入帳需作業時間,建議於繳納稅款3~5天後再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

    一、本局線上申辦:
    本局首頁>網路e櫃檯>線上申辦>房屋稅>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房屋稅>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應備證件
    一、本局線上申辦:
    (一)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
    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工商憑證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送出申請後約1小時,俟作業完成後,稅務入口網將以Email通知您可至稅務入口網下載使用。
     
    ※臨櫃申請
    一、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二、收件單位:企劃服務科、羅東分局
    三、應備證件: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二)繼承人:
    1.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三)代理人:
    1.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或死亡證明文件)。
    4.授權書或委任書
    (四)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申辦流程
    備妥上述相關證明文件
    • 1
      點擊下方連結進行線上申辦
    • 2
      或至本局臨櫃申辦或寄送至本局
    • 3
      於本局線上申辦完成後於所訂工作天數內將會發函通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者,稅務入口網將以Email通知您可至稅務入口網下載使用。
    作業天數
    3天;快速核發:1小時
    聯絡窗口
    企劃服務科(03)9325101#103~107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