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辦理
2. 申請補助之用戶,應由裝設地點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每一用戶以補助一次為限。
3.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25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補助額度如下: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三分之二。
(3) 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二。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各縣市政府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助。)
4. 備註:本補助僅補助工程經費,不包含路權單位收取之路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