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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 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申請

1. 依據「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辦理

2. 申請補助之用戶,應由裝設地點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每一用戶以補助一次為限。

3.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25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補助額度如下: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三分之二。

(3) 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二。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各縣市政府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助。)

4. 備註:本補助僅補助工程經費,不包含路權單位收取之路修費。

宜蘭縣政府 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申請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1. 依據「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辦理
    • 2. 申請補助之用戶,應由裝設地點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每一用戶以補助一次為限。
    • 3.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25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補助額度如下:
      •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 (2) 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三分之二。
      • (3) 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二。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各縣市政府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助。)
    • 4. 備註:本補助僅補助工程經費,不包含路權單位收取之路修費。
    申辦資格
    • 1. 低收入戶。(優先補助)
    • 2. 中低收入戶。(優先補助)
    • 3. 原使用水源水質,有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者。(應檢附6個月內水質檢測報告)
    • 4. 政府政策規定須接用自來水者。
    申辦流程
    • 1
      接水前申請:民眾向自來水事業申請接水,自來水事業通知民眾繳款時,民眾得出具補助申請書、補助款逕撥付自來水事業同意書等文件,向接水地點所在之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 2
      接水後申請:民眾向自來水事業申請接水,先行繳費並完成接水後,向接水地點所在之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 3
      申請案件:申請案件按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核,如不符合補助資格,各縣市政府原則應於受理後三十日內通知申請人;經審查符合規定之案件,原則應於受理後四十五日內,將補助款項撥付給申請人。
    • 4
      其餘符合申請條件之申請案件:各縣市政府應視經費執行情形按優先順序核撥給申請人,若計畫經費用罄,符合資格但尚未補助之申請案則移列到下次計畫按優先順序辦理補助。
    應備物品
    • 1. 接水前預扣者:請民眾(建物所有權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影本、私章、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擇一)、匯款帳戶影本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服務所或南區服務所填報申請書等文件申辦。
    • 2. 採接水後退費者:請民眾(建物所有權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影本、私章、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擇一)、匯款帳戶影本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服務所或南區服務所填報申請書(自來水公司將提供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等文件申辦。
    聯絡窗口
    宜蘭縣政府 水利資源處 水利行政科 (03)9251000#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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