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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 離婚登記

一、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且以向戶政機關為登記始生效力。
二、雙方國外離婚者,其書約應翻譯成中文經我駐外館處驗(認)證,協議離婚書經加註「符合行為地法」之字樣者得單方申辦。如駐外館處僅就原文證件驗(認)證,應另經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中文譯文認證。如委託代辦時,授權書或委託書亦應驗證。
三、大陸地區作成之離婚書約須經海基會驗證,大陸地區判決離婚之公證書經海基會驗證後,仍須經法院認可確定。

 

宜蘭縣政府 離婚登記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且以向戶政機關為登記始生效力。
    • 二、雙方國外離婚者,其書約應翻譯成中文經我駐外館處驗(認)證,協議離婚書經加註「符合行為地法」之字樣者得單方申辦。如駐外館處僅就原文證件驗(認)證,應另經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中文譯文認證。如委託代辦時,授權書或委託書亦應驗證。
    • 三、大陸地區作成之離婚書約須經海基會驗證,大陸地區判決離婚之公證書經海基會驗證後,仍須經法院認可確定。 
    申辦流程
    • 1
      持相關文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2
      離婚登記作業(電腦登錄)。
    • 3
      繳納規費:身分證換證規費每張50元、戶口名簿每份30元 。
    應備物品
    • 一、雙方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 (或簽名)。
    • 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及確定書或經海基會驗證之離婚公證書
    • 三、當事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正面、脫帽(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 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一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聯絡窗口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宜蘭市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322229、傳真:(03)9358674
    羅東鎮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575952、傳真:(03)9564970
    蘇澳鎮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963080、傳真:(03)9973312
    頭城鎮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771294、傳真:(03)9774590
    礁溪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882470、傳真:(03)9884027
    壯圍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385097、傳真:(03)9382176
    員山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223394、傳真:(03)9225170
    冬山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591437、傳真:(03)9590862
    五結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501841、傳真:(03)9601336
    三星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892233、傳真:(03)9893193
    大同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801178、傳真:(03)9801298
    南澳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3)9981044、傳真:(03)998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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