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領、補領: 當事人年滿14歲者應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當事人未滿14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親自或法定代理人書面委託當事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請領(當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 2. 換領: 當事人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或因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得委託他人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但如僅更換照片,則不能委託,須親自辦理。)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