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宜蘭縣政府 建築執照圖說影印申請書

一、依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5條規定辧理。
1. 起造人、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建築執照核准執照圖說影本。
2. 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使用執照謄本及竣工圖影本。
3. 發給前二項文件,本府得收取規費。

二、建築執照號碼務必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三、隨案所附之影本需切結(空白處蓋申請人印章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四、作業時間約 10 個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週休二日、國定放假日),電話通知領取。
五、領件時,由申請人/受委託人攜帶身份證、印章親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
六、如調無圖說可資影印,將正式發文告知申請人。
七、規費收費標準:A3 每張新臺幣 30 元,A4 每張新臺幣 15 元。
八、影印完成後申請人依規定繳交規費,除影印圖說有誤以外,不得申請退費,離櫃後如有缺漏需重新提出申請。
九、案件圖說較多者,於承辦人審查同意後得攜至影印行影印,影印圖說費用請逕與店家結清。
十、申請資料如逾 1 個月未領取,請重新申請。

 

宜蘭縣政府 建築執照圖說影印申請書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依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5條規定辧理。
      • 1. 起造人、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建築執照核准執照圖說影本。
      • 2. 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使用執照謄本及竣工圖影本。
      • 3. 發給前二項文件,本府得收取規費。
    • 二、建築執照號碼務必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 三、隨案所附之影本需切結(空白處蓋申請人印章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 四、作業時間約 10 個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週休二日、國定放假日),電話通知領取。
    • 五、領件時,由申請人/受委託人攜帶身份證、印章親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
    • 六、如調無圖說可資影印,將正式發文告知申請人。
    • 七、規費收費標準:A3 每張新臺幣 30 元,A4 每張新臺幣 15 元。
    • 八、影印完成後申請人依規定繳交規費,除影印圖說有誤以外,不得申請退費,離櫃後如有缺漏需重新提出申請。
    • 九、案件圖說較多者,於承辦人審查同意後得攜至影印行影印,影印圖說費用請逕與店家結清。
    • 十、申請資料如逾 1 個月未領取,請重新申請。 
    申辦資格
    資格限制:房屋所有權人或起造人。
    申辦流程
    • 1
      請備妥相關文件至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申辦。
    • 2
      隨案所附之影本需切結(空白處蓋申請人印章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 3
      資料審查、核定。
    • 4
      作業時間約 10 個工作日(工作日不包含週休二日、國定放假日)。
    • 5
      電話通知領件。
    應備物品
    一、建物所有權人證明文件:

    (一)個人申請者,檢附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影本需切結。

    (二)公司或其他法人申請者,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其他證明文件及大小章,影本需切結。

    二、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一)建物有保存登記:

    1.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三個月內)<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2. 如地址已更動者,須增附門牌整編證明<檢附可加速審查程序>

    (二)建物未保存登記:

    1. 房屋稅籍證明(三個月內)<請向財政稅務局申請>

    2. 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三個月內)

    (三)興建中建築物:

    1. 起造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2. 建造執照影本

    3. 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三個月內)

    聯絡窗口
    宜蘭縣政府 建設處 建築管理科 (03)9251000#1398、1402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