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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改課田賦

地價稅改課田賦 發布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
    •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 3.農業使用之土地申請按田賦課徵。
    申辦資格
    • 1.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
    • 2.都市土地屬下列情形者:
        
      • (1)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
          
      • (2)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 (3)依法限制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 (4)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 (5)公共設施保留地,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前項
      • (2)及
      • (3)以自耕農地及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之耕地為限。
    申辦流程
    • 1
      申請。
    • 2
      受理。
    • 3
      文件是否備齊、是否補正。
    • 4
      應否實地勘查、實地勘查。
    • 5
      審核後函復。
    應備物品
    •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23天
    聯絡窗口
    地價稅諮詢服務電話(07)7410141分機:53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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