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宜蘭縣政府 各類短期補習班申請

1.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宜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辦理。
2.補習班之設立、立案,應由設立人依管理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本府申請。
3.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由本府發給立案證書。
4.第一項申請設立及立案程序,得併同辦理。

宜蘭縣政府 各類短期補習班申請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1.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宜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辦理。
    • 2.補習班之設立、立案,應由設立人依管理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本府申請。
    • 3.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由本府發給立案證書。
    • 4.第一項申請設立及立案程序,得併同辦理。
    申辦流程
    • 1
      備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至本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申請設立。
    • 2
      資料審查。
    • 3
      核准設立。
    • 4
      申請立案。
    • 5
      核准立案。
    • 6
      核發立案證書。
    應備物品
    • 1.設立計畫書
    • 2.週課表
    • 3.課程內容、教材大綱及進度表
    • 4.核准作為補習班使用用途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准公文影本
    • 5.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切結書
    • 6.建築物竣工立面圖及建築物四周外觀照片
    • 7.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文件或室內無裝修切結書;
    • 8.各樓層教室照片
    • 9.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 10.班舍平面圖(應標明各教室面積、辦公室及衛生設備)
    • 11.設立人、負責人及班主任之相關資料證明文件
    • 12.擬聘教職員工名冊及相關資料證明文件
    • 13.設立人、負責人、班主任暨教職員任職切結書
    • 14.班主任專任切結書
    • 15.財產目錄
    • 16.班舍使用權證明文件
    • 17.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或稅籍資料
    • 18.委託書(委託代辦)
    聯絡窗口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多元教育科
    (03)9251000#2622(溪南)、#2624(溪北)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