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令依據:新竹縣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房屋修繕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對象:本縣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三、補助標準: (一)修繕補助為每坪最高補助新台幣六千元,其計算標準如下: 1.戶內人口五人以上者(含五人)最高補助五坪。 2.戶內人口三至四人者最高補助四坪。 3.戶內人口一至二人者最高補助二坪。 (二)內部主體結構設施改善補助為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五萬元。 前項補助依毀損情形覈實審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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