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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活動補助要點

一、本要點所補助對象如下: (一)個人:設籍於本縣、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本縣立案之團體,或立案地址在本縣之全國性團體組織。 (三)其他國內藝文工作者或機關團體:申請計畫主題與本縣在地文化特色相關之藝文活動或創作。 二、本要點以補助具建設性、開創性、文化性之藝文活動為原則,申請者應就以下項目申請補助。 (一)出版創作 (二)研習推廣 (三) 文化產業活動 (四)文化調查研究(五)影音製作 (六)藝術文化活動 (七)其他。 三、申請期限:自本局公告日起至當年度止。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一式二份及計畫書一式二份送本局審查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活動補助要點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本要點所補助對象如下:
      • (一)個人:設籍於本縣、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 (二)本縣立案之團體,或立案地址在本縣之全國性團體組織。
      • (三)其他國內藝文工作者或機關團體:申請計畫主題與本縣在地文化特色相關之藝文活動或創作。
    • 二、本要點以補助具建設性、開創性、文化性之藝文活動為原則,申請者應就以下項目申請補助。
      • (一)出版創作
      • (二)研習推廣
      • (三) 文化產業活動
      • (四)文化調查研究
      • (五)影音製作
      • (六)藝術文化活動
      • (七)其他。
    • 三、申請期限:自本局公告日起至當年度止。
    •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一式二份及計畫書一式二份送本局審查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一式二份及計畫書一式二份
    • 2
      送本局審查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一式二份
    • 2.計畫書一式二份
    • 3.其他相關資料
      • (1)申請人為團體時請檢附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 (2)申請人為個人時請檢附身份證明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承辦人員:梁小姐
    電話:(03)5510201#209
    地址:302099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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