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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核發儲蓄免扣證(自然人憑證)

一、法令依據: 儲蓄免扣證實施要點第1條。 二、申請範圍︰儲蓄免扣證係提供金融機構,於計算存款孳息在27萬元限額內免扣繳登記使用。(一申報戶內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請一份免扣證。)

申請核發儲蓄免扣證(自然人憑證)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 儲蓄免扣證實施要點第1條。
    • 二、申請範圍︰儲蓄免扣證係提供金融機構,於計算存款孳息在27萬元限額內免扣繳登記使用。(一申報戶內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請一份免扣證。)
    申辦流程
    • 1
      線上填寫申請書表申辦。
    • 2
      使用自然人憑證
    應備物品
    • 一、舊證換發者,應檢附舊免扣證影本。
    • 二、自然人憑證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 儲蓄免扣證實施要點第1條。
    • 二、申請範圍︰儲蓄免扣證係提供金融機構,於計算存款孳息在27萬元限額內免扣繳登記使用。(一申報戶內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請一份免扣證。)
    申辦流程
    • 1
      攜帶應備證件。
    • 2
      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或各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納稅義務人親辦者,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委託代辦者,應檢附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印章、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書。
    • 三、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 四、舊證換發者:舊免扣證影本。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 儲蓄免扣證實施要點第1條。
    • 二、申請範圍︰儲蓄免扣證係提供金融機構,於計算存款孳息在27萬元限額內免扣繳登記使用。(一申報戶內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請一份免扣證。)
    申辦流程
    • 1
      備妥應備證件。
    • 2
      郵寄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 三、舊證換發者:舊免扣證影本。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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