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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自然人憑證)

#同線上申辦#

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自然人憑證)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退稅作業要點
    • 二、 申請時限:依各地區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所載回復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 三、 注意事項:
      • 1. 限以本次(當年度)申報戶成員之存款帳戶擇一辦理退稅。
      • 2. 國稅局如未收到納稅義務人寄送之同意書,退稅款仍維持以退稅憑單寄送。
      • 3. 實際退補稅情形,仍應以國稅局最後核定數為準。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採帳戶退稅,並接獲國稅局寄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之批次退稅案件。
    申辦流程
    • 1
      使用自然人憑證並搭配讀卡機登入線上申辦系統
    • 2
      於線上填寫申請書表申辦。
    應備物品
    • 一、 納稅義務人本人之自然人憑證
    • 二、 讀卡機
    作業天數
    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退稅作業要點
    • 二、 申請時限:依各地區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所載回復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 三、 注意事項:
      • 1. 限以本次(當年度)申報戶成員之存款帳戶擇一辦理退稅。
      • 2. 國稅局如未收到納稅義務人寄送之同意書,退稅款仍維持以退稅憑單寄送。
      • 3. 實際退補稅情形,仍應以國稅局最後核定數為準。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採帳戶退稅,並接獲國稅局寄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之批次退稅案件。
    申辦流程
    • 1
      填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由國稅局寄發)。
    • 2
      以臨櫃方式送交原寄發同意書之國稅局。
    應備物品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由國稅局寄發)
    作業天數
    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 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及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退稅作業要點
    • 二、 申請時限:依各地區國稅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所載回復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
    • 三、 注意事項:
      • 1. 限以本次(當年度)申報戶成員之存款帳戶擇一辦理退稅。
      • 2. 國稅局如未收到納稅義務人寄送之同意書,退稅款仍維持以退稅憑單寄送。
      • 3. 實際退補稅情形,仍應以國稅局最後核定數為準。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採帳戶退稅,並接獲國稅局寄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之批次退稅案件。
    申辦流程
    • 1
      填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由國稅局寄發)。
    • 2
      以郵寄方式送交原寄發同意書之國稅局。
    應備物品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由國稅局寄發)
    作業天數
    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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