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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固定資產、設備、原物料或商品、在製品(含生鮮農、魚類產品)報廢之報備
#同線上申辦#
申請固定資產、設備、原物料或商品、在製品(含生鮮農、魚類產品)報廢之報備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1項第10款、第101條之1。
二、申請範圍:
(一)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減或廢棄者。
(二)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
(三)生鮮農、漁類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因產品特性或相關衛生法令規定,於過期或變質後無法久存者。
三、申請時限:前項第1項之報備應於事前為之;前項第2及3項之報備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為之。
申辦資格
符合左列規定之營利事業。
申辦流程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2
選擇「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免用憑證」,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應備物品
一、屬固定資產或設備者,請填具「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二、屬商品或原物料者,請填具「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三、其屬固定資產者,尚須檢附截至報廢前一日之財產目錄。
四、其他主管機關監毀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1項第10款、第101條之1。
二、申請範圍:
(一)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減或廢棄者。
(二)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
(三)生鮮農、漁類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因產品特性或相關衛生法令規定,於過期或變質後無法久存者。
三、申請時限:前項第1項之報備應於事前為之;前項第2及3項之報備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為之。
申辦資格
符合左列規定之營利事業。
申辦流程
1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具「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或「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一、屬固定資產或設備者,請填具「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二、屬商品或原物料者,請填具「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三、其屬固定資產者,尚須檢附截至報廢前一日之財產目錄。
四、其他主管機關監毀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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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