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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文據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條第3項。 二、申請時限:應於原通知送交調查時間以內提出申請。 三、注意事項: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文據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條第3項。
    • 二、申請時限:應於原通知送交調查時間以內提出申請。
    • 三、注意事項: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申辦流程
    •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2
      選擇「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免用憑證」,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條第3項。
    • 二、申請時限:應於原通知送交調查時間以內提出申請。
    • 三、注意事項: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申辦流程
    • 1
      填具「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憑證申請書」。
    •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憑證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條第3項。
    • 二、申請時限:應於原通知送交調查時間以內提出申請。
    • 三、注意事項: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申辦流程
    • 1
      填具「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憑證申請書」。
    •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營利事業申請延期提示帳簿憑證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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