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X
line
Email
申請商品、原料、物料盤損之報備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 二、申請範圍:僅限存貨採永續盤存制者或經核准零售價法者適用。 三、申請時限:事實發生後30日內。
申請商品、原料、物料盤損之報備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
二、申請範圍:僅限存貨採永續盤存制者或經核准零售價法者適用。
三、申請時限:事實發生後30日內。
申辦資格
符合左列規定之營利事業。
申辦流程
1
攜帶應備證件及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一、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二、各種藥品應檢附藥物主管機關核銷證明。
三、通信電子器材應檢附治安機關核銷證明。
四、會計師盤點報告。
作業天數
1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
二、申請範圍:僅限存貨採永續盤存制者或經核准零售價法者適用。
三、申請時限:事實發生後30日內。
申辦資格
符合左列規定之營利事業。
申辦流程
1
攜帶應備證件及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一、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二、各種藥品應檢附藥物主管機關核銷證明。
三、通信電子器材應檢附治安機關核銷證明。
四、會計師盤點報告。
作業天數
1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一、法令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
二、申請範圍:僅限存貨採永續盤存制者或經核准零售價法者適用。
三、申請時限:事實發生後30日內。
申辦資格
符合左列規定之營利事業。
申辦流程
1
攜帶應備證件及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
2
向營利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一、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盤損申請書(需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章)。
二、各種藥品應檢附藥物主管機關核銷證明。
三、通信電子器材應檢附治安機關核銷證明。
四、會計師盤點報告。
作業天數
1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