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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申報之申請-限使用稽徵機關測試合格之軟體

媒體申報之申請-限使用稽徵機關測試合格之軟體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
    • 2.申請時限︰當期申報截止日15日前提出申請。
    • 3.注意事項: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3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受理國稅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申辦流程
    •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2
      選擇「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應備物品
    • 經甄審合格之軟體廠商或其他營業人出具之證明書。
    作業天數
    13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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