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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案件(自然人憑證登入)
提供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申請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滯納金及利息。
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案件(自然人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提供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申請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滯納金及利息。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1
於
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登錄申請資料。
2
視需要併同應備證件上傳。
應備物品
一、繳款書。
二、繼承系統表。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提供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申請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滯納金及利息。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1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
申請書
。
2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一、
申請書
。
二、繳款書。
三、繼承系統表。
四、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五、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提供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申請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滯納金及利息。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1
備妥應備證件及填寫
申請書
。
2
郵寄至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應備物品
一、
申請書
。
二、繳款書。
三、繼承系統表。
四、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五、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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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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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