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X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X
line
Email
申請地價稅改課田賦( 免用憑證)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申請地價稅改課田賦( 免用憑證)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1
於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013011/0)
2
送出案件申請後,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應備物品
1.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5個工作日
備註
線上申辦者,除附件已上傳電子檔者外,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送至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攜帶應備附件及填寫申請書,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應備物品
1.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5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備妥應備附件及填寫申請書,郵寄至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
應備物品
1.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5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