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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中山地政-抵押權塗銷登記

一、已登記之抵押權權利,因債務清償、權利拋棄等,致權利消滅時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塗銷所為之登記。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中山地政-抵押權塗銷登記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已登記之抵押權權利,因債務清償、權利拋棄等,致權利消滅時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塗銷所為之登記。
    申辦流程
    • 1
      收件及計費:應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及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檢附文件後,至地政事務所收件櫃台辦理收件及計費。
    • 2
      審查:登記案件於地政事務所受理後,由審查人員依規審核案件所附之文件內容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審查無誤後即可准予登記。
    • 3
      發狀與領件:登記程序完成,如有需繕發新權狀案件者,則依土地登記規則第65條規定列印新狀或就原書狀加註。
    應備物品
    •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 二、登記清冊
    • 三、他項權利證明書
    •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 五、義務人印鑑證明(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並已向登記機關備查印鑑者,免附印鑑證明)
    • 六、塗銷登記證明
    備註
    • 一、如遇法令變更時,應依變更後之規定辦理。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中山地政
    承辦人員:第一課
    電話:(04)22242195
    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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