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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大雅公所-低收入戶生育、產婦及嬰兒補助申請

(一) 生育補助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符合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得申請生育補助。

2.領取本項生育補助者,可同時請領臺中市生育津貼。

(二) 產婦營養補助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或妊娠滿三個月自然流產或死產者之產孕婦。

2.產婦或自然流產、死產者列冊低收入戶之時間若於生產後,於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一般生產者申請嬰兒營養補助亦同。

(三) 嬰兒營養補助

本府列冊低收入戶之設籍本市出生三個月內之新生兒提出申請。

臺中市政府大雅公所-低收入戶生育、產婦及嬰兒補助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 生育補助
      •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符合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得申請生育補助。
      • 2.領取本項生育補助者,可同時請領臺中市生育津貼。
    • (二) 產婦營養補助
      •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或妊娠滿三個月自然流產或死產者之產孕婦。
      • 2.產婦或自然流產、死產者列冊低收入戶之時間若於生產後,於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一般生產者申請嬰兒營養補助亦同。
    • (三) 嬰兒營養補助本府列冊低收入戶之設籍本市出生三個月內之新生兒提出申請。
    申辦流程
    請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 生育補助
      • 1.戶口名簿影本1份(或最近3個月內電子戶籍謄本)
      • 2.醫院分娩證明書(戶口名簿已有嬰兒戶口登記者免附)
      • 3.嬰兒出生證明1份(戶口名簿已有嬰兒戶口登記者免附)
      • 4.低收入戶證明
      • 5.請領收據
      • 6.請領者郵局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 7.委託配偶、一親等家屬代為申請之委託書
    • (二) 產婦營養補助
      • 1.戶口名簿影本1份(或最近3個月內電子戶籍謄本)
      • 2.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需明列懷孕週數及流產原因)
      • 3.請領者郵局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 4.低收入戶證明
      • 5.請領收據
      • 6.委託配偶、一親等家屬代為申請之委託書
    • (三) 嬰兒營養補助
      • 1.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最近3個月內電子戶籍謄本)
      • 2.醫院分娩證明書(戶口名簿已有嬰兒戶口登記者免附)
      • 3.嬰兒出生證明乙份(戶口名簿已有嬰兒戶口登記者免附)
      • 4.低收入戶證明
      • 5.請領收據
      • 6.郵局封面請領者郵局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 7.委託配偶、一親等家屬代為申請之委託書
    作業天數
    6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大雅公所-社會課
    地址:428316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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