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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退款申請

一、臨櫃現金退款:因免罰、重繳、溢繳或依退款通知辦理者,臨櫃申請現金退款。 二、退款匯入指定帳戶(限被通知人帳戶):因免罰、重繳、溢繳或依退款通知辦理者,不克至本處辦理退款,或退款金額新臺幣6,000元以上者,得申請匯入指定金融帳戶。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退款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臨櫃現金退款:因免罰、重繳、溢繳或依退款通知辦理者,臨櫃申請現金退款。
    • 二、退款匯入指定帳戶(限被通知人帳戶):因免罰、重繳、溢繳或依退款通知辦理者,不克至本處辦理退款,或退款金額新臺幣6,000元以上者,得申請匯入指定金融帳戶。
    申辦流程
    • 1
      如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交通違規案件退款作業流程圖
    應備物品
    • 一、退款公文或重覆繳款通知單,填妥本處現金退款申請書,被通知人並於領款人簽章處簽章(如為法人需蓋公司大小章)。
    • 二、被通知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如為法人請檢附設立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三、原繳款證明或收據正本,繳款證明遺失者請填寫收據遺失切結書。
    • 四、如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須攜帶雙方身分證及印章;如被通知人為法人請檢附法人設立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及大小章,代領人身分證及印章。
    備註
    • 一、退款金額超過新臺幣6,000元以上者,得申請退款匯入指定帳戶。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裁決處-申訴課
    承辦人員:交通裁決處申訴課
    電話:(04)25152535#9
    傳真:(04)25155557
    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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