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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稅局-房屋稅-申報擇定3戶住家用房屋免稅

臺中市政府地稅局-房屋稅-申報擇定3戶住家用房屋免稅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1.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臺中市為10萬4,000元)以下,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免徵房屋稅,全國累計超過3戶者,請於當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擇定或變更擇定3戶免徵房屋稅,未申報或逾期申報,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主動擇定房屋稅額最高之3戶免徵房屋稅。
    • 2.經申報擇定或當地主管稽徵機關主動擇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之3戶免徵房屋,免再申報擇定。
    • 3.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戶數,倘有變動且仍超過3戶,請重新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擇定。
    申辦資格
    申請人須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填寫資料並上傳附件完成後送出,本局另以公文回覆。
    應備物品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作業天數
    7日。
    備註
    法令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稅局
    承辦人員:房屋稅科
    電話:(04)22585000
    地址:407665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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