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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申請書

一、提供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填寫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領取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儲存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之標售土地價金或囑託登記國有之土地價金。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發給地籍清理土地/建物價金申請書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提供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填寫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領取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儲存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之標售土地價金或囑託登記國有之土地價金。
    申辦流程
    • 1
      填妥申請書並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 2
      向本府地政局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
    承辦人員:洪宛君
    電話:(04)22170782
    傳真:(04)22292742
    地址: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6、7、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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