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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新規定地價地價申報

一、協助地價申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新規定地價地價申報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二十以內申報地價,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為簡化申報地價手續,依現行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申辦流程
    • 1
      線上申請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
    承辦人員:豐原地政第三課
    電話:(04)25263188
    地址: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6、7、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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