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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場地外借申請單(暫不開放)

1.如屬臺中市所屬機關學校請填寫申請書送交本中心,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始得借用。 2.如為民間單位,請先來電洽詢。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場地外借申請單(暫不開放)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1.如屬臺中市所屬機關學校請填寫申請書送交本中心,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始得借用。
    • 2.如為民間單位,請先來電洽詢。
    申辦流程
    • 1
      請洽本中心。
    作業天數
    一、10日(工作日)
    備註
    • 1.如借用機關為民間私人團體或其他非本府所屬機關,請先來電洽詢借用日期,須於使用日十日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經本中心許可者,應於許可後三日內完成簽約並繳納費用,逾期未完成者,視祝同放棄申請。
    • 2.預借場地如欲更改借用日期或取消借用,應於原核准借用之日前五日以書面通知本中心。
    • 3.因故取消借用除遇天災等不可抗力情事或緊急事故者外,已預繳之場地費不予退還。
    • 4.相關說明請參閱本中心場地外借作業要點及收費標準。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人事處-公訓中心
    電話:(04)23299310
    傳真:(04)23299482
    地址:403518臺中市西區東興路三段246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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