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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檔案開放應用申請

一、申請書填具後,得以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方式送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收發處)。 二、由本處文書單位受理檔案應用申請案件,收文掛號後,依檔案性質分由各承辦單位辦理。 三、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後,應於指定日期親至指定處所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並應出示核可通知及備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四、其餘規定請參閱本處檔案應用申請要點。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檔案開放應用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書填具後,得以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方式送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收發處)。
    • 二、由本處文書單位受理檔案應用申請案件,收文掛號後,依檔案性質分由各承辦單位辦理。
    • 三、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後,應於指定日期親至指定處所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並應出示核可通知及備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四、其餘規定請參閱本處檔案應用申請要點。
    申辦流程
    • 1
      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
    應備物品
    • 一、無
    作業天數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備註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電話:(04)22289111 傳真:(04)22202977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承辦人員:秘書室文檔股
    電話:04-22289111#17600
    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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