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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大里公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一、本證明有效期限為8個月,惟在上述期間經都市計畫變更時,應依公告發佈實施之計畫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臺中市政府大里公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本系統提供本市東區及后里區地籍數值區部分區域線上申辦、線上領件服務,並試辦本市(中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潭子區、大里區)地籍數值區部分區域線上申辦、線上領件服務,除外18個行政區可於須線上申辦、並完成繳費手續後,依電子郵件通知時間至申請地點所轄區公所領件。
    申辦流程
    本系統辦理流程為先繳費後辦理,相關查詢案件進度請至http://urbanland.taichung.gov.tw/progress查詢。
    應備物品
    • 一、辦理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請案件,計費方式每筆地號20元,每加發一份加20元,申請者依繳款紀錄之付款證明,作為繳款依據,本府不另出具規費收據。
    作業天數
    本證明書核發之天數:本市原8區(中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繳費後1個工作天後領件,其餘21區為繳費後翌日起算3個工作天後領件。
    備註
    • 一、為確保系統服務正常,建議使用Chrome、Firefox瀏覽器,不支援IE及其他瀏覽器。
    • 二、本申請系統提供繳費方式為臺灣銀行電子化收款服務系統(全國繳費網、台灣pay、網路ATM),因服務無法進行退費程序,故收費後一概不退費。線上繳費應繳納之臺銀系統使用費、手續費,請參考線上繳費頁面之說明。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大里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承辦人員:林小姐
    電話:(04)24063979#170
    地址: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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