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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客委會-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一)傳習班:各申請者應於前年度十二月一至三十一日或當年度四月一至三十日檢具申請表、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各一份,連同電子檔,函送本會辦理。 (二)客家親子學苑班:各申請者應於開課前十五日檢具申請表、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各一份,連同電子檔,函送本會辦理。

臺中市政府客委會-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傳習班:各申請者應於前年度十二月一至三十一日或當年度四月一至三十日檢具申請表、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各一份,連同電子檔,函送本會辦理。
    • (二)客家親子學苑班:各申請者應於開課前十五日檢具申請表、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各一份,連同電子檔,函送本會辦理。
    申辦流程
    尚未填寫申辦步驟,請至相關網站查閱
    應備物品
    • (一)傳習班:
      • 1.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申請表 
      • 2.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 
      • 3.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
    • (二)客家親子學苑班:
      • 1.客家親子學苑申請表 
      • 2.客語薪傳師證書影印本 
      • 3.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
    作業天數
    6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客委會-文教發展組
    承辦人員:林姚聰
    電話:(04)22289111#52108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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