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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寺廟或宗教團體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4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申報書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4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寺廟或宗教團體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4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申報書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34條申請土地/建物更名
    申辦流程
    • 1
      填寫申請書並備齊身分證明及相關資料
    • 2
      臨櫃申請並收件
    應備物品
    • 一、寺廟登記證、表(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二、現任寺廟負責人(宗教性質之法人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三、日據時期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土地臺帳、登記濟證、其他足資證明為寺廟(宗教性質之法人)名義取得或出資購買之證明文件
    • 四、寺廟或宗教團體立具該土地(建物)為其所有之切結書
    • 五、土地(建物)自始為寺廟(宗教性質之法人)管理、使用或收益證明文件
    • 六、土地(建物)登記名義人(或繼承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書【登記名義人為數人者,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文件
    • 八、登記名義人為行蹤不明或住址資料記載不全之自然人;或為未依地籍清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申請更正之會社或組合,且無股東或組合員名冊者,寺廟(宗教性質之法人)切結真正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該寺廟或宗教團體願負返還及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 九、土地/建物清冊
    • 十、最近3個月核發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 十一、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第2項提出之文件:【無則免附】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豐原地政
    承辦人員:豐原地政第一課
    電話:(04)25263188
    地址: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6、7、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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