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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輔助登記

適用法條 民法 戶籍法 戶籍法施行細則 申請人 一、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二、受委託人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輔助登記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適用法條
    民法
    戶籍法
    戶籍法施行細則
    申請人
    • 一、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 二、受委託人
    申辦流程
    • 1
      申請
    • 2
      戶所審核
    • 3
      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應備物品
    輔助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二、輔助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三、受輔助人戶口名簿。
    • 四、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均須正本)
    備註
    • 一、受輔助宣告之人不因輔助宣告而喪失行為能力。
    • 二、輔助人並非受輔助宣告之人之法定代理人。
    • 三、受輔助宣告之人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時,應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具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
      申請期限:三十日內
      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戶政科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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