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之移轉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

一、臨櫃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之移轉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臨櫃
    申辦流程
    • 1
      郵寄、自領
    應備物品
    •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 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或農育權之移轉或變更契約書)。
    • 三、權利書狀。
    •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五、義務人印鑑證明(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第2款、第4款至第9款及第14款、第15款規定之情形或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親自到場核對身分者,免附)。
    • 六、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2日
    備註
    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計費方式:書狀費以張計價,一張80元;按登記費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算
    繳費方式:臨櫃
    繳費期限:收件後隨即繳費
    跨所申請:可於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
    下列書證謄本倘經民眾授權,且得以系統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1.公司登記資料。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人民申請案件除需使用印鑑證明者,申請人(以自然人為限)於申請書簽章時,得以簽名代替印章。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太平地政
    地址:40303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6、7、9樓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