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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及線上申請方式說明

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每年分2期受理申請,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文化局將另行公告。1、第1期: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受理當年度7月至12月辦理之活動。2、第2期: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受理下一年度1月至6月辦理之活動。各期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及線上申請方式說明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每年分2期受理申請。 112年起配合申請改為線上登錄申報,申請作業期程調整分為「線上申報」和「紙本遞交」2階段,各期作業時間分述如下:
    • 第一期: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止受理當年度7月至12月辦理之活動,其「線上申報」和「紙本遞交」2階段作業時間期程如下—
    • 1.「線上申報」時間:每年3月1日00:00至3月15日23:59止。
    • 2.「紙本遞交」時間:每年3月10日至4月15日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 第二期: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受理下一年度1月至6月辦理之活動,其「線上申報」和「紙本遞交」2階段作業時間期程如下--
    • 1.「線上申報」時間:每年9月1日00:00至9月15日23:59止。
    • 2.「紙本遞交」時間:每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止,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 凡未完成「線上申報」或「紙本遞交」中任一部分作業,皆視為初審未符合規定,本局概不受理,申請人務請注意。
    • 本局於各期開始受理時間前,亦將於本局網站公告,倘受理時間遇有調整,以各期公告為準,請申請人依規辦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申辦流程
    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每年分2期受理申請。申請作業期程調整分為「線上申報」和「紙本遞交」2階段。
    應備物品
    • 一、符合「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類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對象資格之申請人,於受理申請期間請至【臺中市立案演藝團體網站】(https://performingarts.taichung.gov.tw/)完成線上登錄,通過初審後,備齊以下應備文件依限寄(遞)送本局:
    • 二、補助申請書表1式7份。
    • 三、主管機關立案或登記之證書影本一份,申請人為個人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 四、申請人為團體請檢附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五、第七點第二項之同意書一份。
    • 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一份。
    備註
    • 一、申請書填寫作業改為線上登錄申報。
    • 二、通過初審仍必須依規列印份數郵寄或親送本局交付。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承辦人員:陳小姐
    電話:(04)22289111#25421
    傳真:(04)23753338
    地址: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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