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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都發局-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申請

一、民眾可依「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接用水、電之許可。

臺中市政府都發局-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民眾可依「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接用水、電之許可。
    申辦流程
    • 1
      民眾下載並填寫申請書
    • 2
      送交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櫃臺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切結書
    • 三、身分證明
    • 四、建造執照,無建造執照者免附
    • 五、房屋稅籍證明
    • 六、戶籍證明文件
    • 七、建築師出具之安全證明書。但建築物高度三層樓以下或簷高十點五公尺以下,地面層樓地板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下,且總樓地板三百平方公尺以下者免附其他:守望相助亭申請接水接電者,以里長為申請人,並免附前項第五款至第七款之證明文件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都發局-使用管理科
    承辦人員:鄭伊娠
    電話:(04)22289111#64327
    傳真:(04)23274995
    地址: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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