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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豐原公所-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

尚未填寫申辦說明,請至相關網站查閱

臺中市政府豐原公所-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豐原區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
    • 二、申請人應於五日前送件(扣除例假日),並須檢附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及使用道路範圍周邊照片。吊車預拌車等大型工程車輛僅可於非交通尖峰時間(09:00~16:00)占用道路,借用範圍施工車輛不得併排停放。
      三、一次申請臨時使用期限為三天。
    • 四、違建施工借用道路,一律不予同意。施工借用道路未檢附建造執照時,應檢附非違建施工切結書。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應於施工日前五工作天送件,並上傳交通維持說明及簡圖及使用道路範圍周邊照片
    • 2
      核定後線上回覆申請人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豐原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承辦人員:盧小姐
    電話:(04)25222106#336
    地址:420208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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