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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總登

一、臨櫃、公有土地得以公文書囑託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總登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臨櫃、公有土地得以公文書囑託辦理
    申辦流程
    • 1
      自領、無須發還權利書狀及相關文件者免予交付
    應備物品
    •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 二、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
    • 三、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或其所屬機關依國有財產法第2條第2項規定申請者免附)。
    作業天數
    處理期限:19天(含公告15天)
    備註
    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計費方式:書狀以張計價,一張80元;測量費以筆計價,每筆4000元;登記費以面積計價,按申報地價千分之1計算。
    繳費方式:臨櫃付現、刷卡(僅開放24家行庫且部份需手續費10~20元不等)、悠遊卡(卡內需有足夠之金額扣款,事務所不提供加值服務)或網路ATM轉帳。
    繳費期限:收件後隨即繳費。
    下列書證謄本倘得由機關自行查調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2.工商登記資料(含商業、公司及工廠)。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太平地政
    地址:40303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6、7、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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